申请瑞士家庭团聚签证,自2025起,长居签证(D类)的办理要求发生更新:申请人需先在驻华使馆/领事馆通过官方线上系统提交签证申请表并完成网上表单,再进行预约,随后材料递送与面谈按使领馆安排执行,最终由瑞士州移民局作出许可决定后发放签证。
所有申请材料的最新要求,请务必以瑞士驻华大使馆官方网站发布的清单为最终依据。
申请瑞士家庭团聚签证所需材料
瑞士当局有权根据需要追加材料清单,不同情况可能要求补充材料。
根据2024至2025年的申请实践观察,公证认证文件的规范性依然是导致申请延误的主要原因之一。特别是户籍与亲属关系证明,若翻译或格式未能完全遵循瑞士官方要求,极易被要求补充材料。
建议申请人务必通过有资质的翻译机构处理,并至少提前一个月完成所有公证认证流程。

瑞士家庭签证的语言要求
所有申请家庭团聚、居留或永久居留的人员均需证明已掌握瑞士的国家语言。所需达到的具体语言水平由申请人将要居住的州(cantons)自行设定,并非统一的A1标准。瑞士官方提供了一份认可的语言证书清单,申请人应确保所获证书在此清单内。
- 我们注意到,在语言测试的实际操作中,即使申请人已掌握基础词汇,仍可能因发音(尤其是受方言影响)未能达到A1口语的清晰度标准而被要求重新评估。因此,强烈建议在备考时加强标准发音练习,特别是针对德语区的变音(如ä, ö, ü)。
申请人提交家庭团聚签证后,瑞士使领馆会将材料转交至申请人拟定居的瑞士州移民局。
申请材料将转交至瑞士各州移民局进行最终审批,其处理时长差异显著,官方并未给出统一的全国性固定时长。建议申请人以申请所在州的移民局给出的处理时间为准,切勿在获得签证前预订不可退改的机票。
持永久居留证(C类)者家属的申请
在瑞士连续居住满10年的第三国公民有资格申领瑞士永久居留证(C类居留证)。持证人可申请让第三国国籍家属(配偶/注册伴侣或18岁以下子女)来瑞团聚。
家属须在国内的瑞士使领馆预约后,亲自提交全套材料申请。
入境瑞士后,需持有效护照/旅行证件、婚姻或出生证明、以及由原籍国主管部门出具的经济担保函(证明您将承担家属生活费用)到州移民及劳工部门申领居留证。
| 家属类型 | 获发的初始居留证 | 后续发展 |
|---|---|---|
| 配偶/注册伴侣及12-18岁子女 | 获发B类居留证 | 在瑞士连续居住满5年后可申领C类居留证。 |
| 12岁以下子女 | 直接获发C类居留证。 | – |
持临时居留证(L类/B类)者家属的申请
作为临时居留证持有者,您需获得州移民局批准才能申请家属团聚,且必须满足住所空间足够和具备抚养家属的经济能力。
关于经济能力证明,瑞士官方要求是申请人需“有足够的经济能力以维持家庭生活且不依赖社会救助”,具体数额与标准由各州(cantons)依据当地生活成本自行评估,并无全国统一的固定门槛或浮动比例。
申请流程与C类居留证家属基本一致,关键区别在于:您需提前联系当地州移民部门,确认是否批准家属团聚。家属获批入境后,将获得与您同类型的居留证。
| 材料名称 | 具体要求 | 份数 |
|---|---|---|
| 签证申请表 | 用德语、法语、意大利语、西班牙语或英语填写,完整签字 | 3份 |
| 有效护照/旅行证件 | 10年内签发 | 原件 |
| 护照复印件 | 首页至第4页、末页、显示签发/有效期的页面、所有曾持签证页面 | 3份 |
| 护照照片 | 近6个月内拍摄的生物识别照片 | 4张 |
| 瑞士家人证件 | 在瑞士的配偶/伴侣的居留证、护照或身份证复印件 | 3份 |
| 婚姻证明 (配偶申请) | 国际婚姻证明B表 | 原件 + 2份复印件 |
| 出生证明 (子女申请) | 国际出生证明B表 | 原件 + 2份复印件 |
| 子女关系证明 (子女申请) | 身份确认证明和/或法定代理人授权书,须经公证处认证 | 原件 + 2份复印件 |
| 户籍登记证明 | 个人户籍登记证明详细摘录件,翻译要求(如需翻译成何种官方语言)以申请递交的州级移民机关规定为准 | 原件 + 2份复印件 |
| 无犯罪记录证明 | 翻译要求(如需翻译成何种官方语言)以申请递交的州级移民机关规定为准 | 原件 + 2份复印件 |
| 居住地证明 | – | 原件 + 2份复印件 |
| 长期健康保险 | 覆盖签证有效期(在瑞士生活必须购买医疗保险) | – |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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